娄治市办发〔2015〕16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六五”普法规划,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2015〕13号)和《2015年搜狐体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娄治市发办〔2015〕5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考试总体安排
201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继续统一使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全市不再进行纸质普法考试。所有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参加今年普法考试,
2015年12月30日
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且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可以免考(单位需存档以便待查)。《湖南省“六五”普法2015读本》为我市今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和普法考试指定教材,请各地各单位于
8月
20日
前将用书计划报市依法治市办。
二、按时完成考前学法任务
所有普法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行上网进行普法学习(法宣在线网址:http://www.faxuan.net/),并在考试前完成不少于500积分的学法任务,其中必须完成学习《湖南省“六五”普法2015读本》学习任务。学员必须完成规定学分方能获得考试资格。鼓励学员观看法制视频讲座、完成练习题。对积分排名全省前10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积分规则附后)。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所辖单位及国家工作人员最迟在11月底前完成考前学法任务(考试之前)。
三、认真组织好无纸化考试
各地各部门根据全市统一安排使用由省级普法工作机构制作的无纸化试卷题库进行考试。省委法治办组织专家制作年度普法考试总题库和无纸化普法考试题库导入无纸化系统。考生参加考试时登录普法无纸化软件从题库中选题组卷(系统随机生成),每套试卷的题目均为客观题,共45道题,包括判断题20题,每题2分;单选题15题,每题2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考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设置60分钟。考试采用开卷考试。未能参加指定时间考试的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必须参加组考单位另外指定时间进行的统一补考,不得遗漏,否则以缺考论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无纸化普法考试中心,集中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市直普法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11月23-27日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普法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依法治市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加快推进法治娄底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今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工作,确保2015年度全市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认真抓好考试成果的运用。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娄治市办发〔2014〕19号)要求,认真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成果的运用。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将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职称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人社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将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直至参加补考合格);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
(三)及时总结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组织开展年度普法考试的情况和成绩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和通报,并于12月15日前上报市依法治市办。市依法治市办综合后将向全市进行公布和通报。
联系人:周辉:0738-8312311;
邮箱:ldsyfzsb@163.com
附件:《2015年无纸化学法平台积分规则(暂行)》
搜狐体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
附件
《2015年无纸化学法平台积分规则(暂行)》
1、在线登录积分:登录1次积5分,每天最多积10分;
2、修改个人信息积分:修改个人信息1次积1分,每天最多积1分;
3、学习课程积分(含文本课程和视频课程):浏览课件超20分钟积20分,每天最多积60分;
4、练习习题积分:做一套题积20分,每天最多积40分;
5、所有在线学法学员登录平台可查看积分,积分计算周期为1学年(按照本年度培训教学计划),补学补考期不予计算。学年结束后,所获积分予以清零。